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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温州瑞安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265名公告
发布人:zwx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7日

教师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7日

教师招聘考试QQ群:219193724

浙江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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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265名。本次招聘分为面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两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具体条件如下:

(一)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瑞安市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财会、校医岗位不作要求)。瑞安市户籍(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

鉴于个别学科短缺及山区、海岛、农村学校师资薄弱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特殊教育、高中地理、高中历史、高中生物、中职专业课等岗位及湖岭片区、高楼片区、马屿片区、陶山片区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海岛学校的岗位(除财会岗位外),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详见《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时间: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7日(上午 8:3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教育集团学校(瑞安市体育东路1号,体育馆后面)。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视所报岗位填写《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师范类)》(附件3)或《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非师范类)》(附件4),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

(2)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学历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4)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5)其它材料。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科笔试费为40元,两科共计80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非师范类岗位,但不能兼报。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人才网公布。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改报其它岗位。

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

1.笔试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务必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凭证》,并按凭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财会、校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2.面试

除财会、校医外的专任教师岗位需进行面试。该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1:2比例)。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含),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三)体检、考察

财会、校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专任教师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瑞安人才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操作流程参照

《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察阶段提供,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财会、校医岗位按笔试成绩),统一组织单向选择学校。择校结束后,再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择校的或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新聘用的教职工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要求

(一)非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

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招聘咨询电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589585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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