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核心区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郑发〔2016〕12号)关于“支持示范区实行灵活自主的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模式”有关精神,依据《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郑人社〔2015〕33号)有关要求,经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现面向6所部属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6所部属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200名(含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开展本批次招聘工作,根据各院校报名情况,可适当调剂各学段、各学科招聘人数;若本批次招聘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调整至下一批招聘中。
6所部属师范院校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
三、招聘学科及名额
高中(39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物理4人,化学2人,生物3人,体育2人,音乐1人,美术1人,心理健康3人,信息技术2人;
初中(141人):语文31人,数学22人,英语23人,政治10人,历史12人,地理7人,物理5人,化学4人,生物8人,体育10人,音乐2人,美术2人,心理健康2人,信息技术3人;
小学(20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为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www.zzgx.gov.cn)、郑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仅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郑州高新区招聘点
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9:00-下午15:00
地点:郑州中学高中部
(2)华中师范大学招聘点
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9:00-下午15:0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招聘大厅
(3)西南大学招聘点
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下午15:00
地点:西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4)陕西师范大学招聘点
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下午15: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5)北京师范大学招聘点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报名时间、地点不同,任选报名点报名)
3.报名时携带:
(1)网上下载填写《郑州高新区2018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另外需准备3张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近照);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业绩证书;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的需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以上证书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4.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共计15
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人员,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签约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签约人员,签约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按照各岗位拟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待拟聘用人员到岗报到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新招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一年(即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解决事业编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高新区面向6所部属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
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0923660